注意!汉中这些路段车位将收费→

汉中市滨江新区04-03 17:07 1.04万热推


关于启动滨江新区第一批城市道路泊车位运营管理的公告


尊敬的广大车主朋友:

为贯彻落实《汉中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本条例由汉中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制定,已于2023年11月30日获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旨在引导机动车合理停放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保障城市停车管理健康有序,缓解“停车难”问题,依据陕西省政府办公厅转发陕西省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函【2021】107号)、《汉中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汉市价发【2017】5号)及《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汉中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汉发改价格【2021】76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我公司拟于2024年4月3日(4月3日至9日为试运营阶段,试运营阶段免收停车服务费4月10日正式收费运营启动汉阳路、汉津路、沙沿路、古渡路等十条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运营管理工作,收费标准及收费时段均在相关路段公示牌明示,在停车过程中,如果您有任何问题及建议,可直接拨打客服电话:0916-8880003,或关注“滨智生活”公众号留言,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特此公告!

汉中滨江城市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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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汉中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汉发改价格〔2021〕762号”文件内容。

如有疑问或建议可致电客服电话

0916-8880003

工作人员将第一时间为您解答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特别提示:

1、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卫生救护、环卫保洁、医疗废弃物转运、园林绿化、殡仪服务、市政设施维护维修、应急抢险以及印有统一标识的执法执勤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2、本泊车位系利用城市道路公共区域划定,提倡车辆临时停车做到即停即走。超过免费时段,按照收费依据向占用公共资源的车辆收取停车服务费,不负责车辆停放看守,不承担停放车辆被盗、车辆损坏等赔偿责任。停入占道泊位车辆视为知悉并同意本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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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阮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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